1)第五十四章 共侍一夫_昭华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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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刻意模仿的字迹,虽说力求与主笔人的字迹,但是本身的气质还是无法完全湮灭的。季昭华曾经被名师指导惜字,系出名门的季昭华对于字迹的鉴别拥有一定的能力。

  仔细瞧着这纸条上的字迹,藏不住的是执笔人本身的锐气与锋芒,用季昭华还不多的生活阅历来瞧,此人绝对是个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,心有沟壑的男人。

  这个判断倒是让季昭华放下心来,这样倒是错不了了。季旷时年只有十五岁,先不说如何逃出周国的掌控,就说逃出来之后的日子,季旷同季昭华一样,是养尊处优长大的大家公子,又遭遇到季家那么残酷的满门惨案,一时间十五岁的季旷只怕是难以为继,无论是心灵还是身体,都会遭受到全所未有的打击,季旷想安稳的活下来,最有可能的前提就是如季昭华一般,有人救了他,将他保护了起来,并且,劝告季旷有了活下去的勇气。

  救了季旷的这个人,应该就是今次这纸条的执笔人。

  季昭华心念直转,当初夏侯慎救了季昭华为的是周朝的布兵图,那么现在这个人救了季旷,为的恐怕也是这个东西。想不出当初那份布兵图季旷有没有看过,季昭华只能寻来干净的一块雪色帕子,想了又想,模仿着大哥季昊的字迹,给弟弟写了回信。

  内容也只有几个字。

  活着就好。但凡我有,尽管张口。——芃芃。

  季昭华十五岁及笄的时候,定国公季骅给季昭华取了这个‘字’,芃芃,典故《诗·风·鄘风·载驰》:“我行其野,芃芃其麦。”芃芃:形容植物茂盛。

  当初定国公给季昭华取这个‘字’是希望将来季昭华嗣子茂盛,能安享一世太平,却没有想到最后季昭华的第一个孩子,就被那样残忍的嗜杀。

  季昭华写下芃芃两个字,手指都是颤抖的,当年家中爹娘兄弟,每每唤起她的字来,都喊着无限的宠溺,到如今,知道她‘字’的亲人都已经成为了泉下之鬼。

  就凭着这世上,她还有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,季昭华觉得自己都不能放弃,要勇往直上的拼下去。

  季昭华很小心的将帕子缝至在衣裙的夹层里,若是不翻找查看,是断断不可能发现这其中的奥秘的,确保万无一失之后,季昭华才叫了晴霜进来,让晴霜将衣物送回潇湘馆去。

  晴霜有些想不通,“小姐,这衣服咱们都穿过了,送回去也是被丢弃的下场,您又合璧多此一举呢。”

  这话说的在理,许侧妃的家世显赫,就算是在这府里不受宠,也绝对没有穿季昭华剩下衣服的道理。季昭华不想让晴霜起疑,解释道:“你个傻丫头,哪里是为了让你把衣服送回去,而是让你把衣服讨回来。咱们的衣物刚才都换在潇湘院里了,你不去拿回来,将来万一出个什么事情,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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