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三四章 黄河问题的最后一步(四)_新顺1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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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维伦德里很自然地说明了这一次贸易扩大的事已经定了下来,然后便问道:“你也是从黄河那里迁徙来的吗?”

  这个问题,让王龙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
  好半天,才笑道:“我们那之前是没有黄河的。但以后会有的。你要这么问,那也可以说,是从那里迁来的。”

  “那么……这些做工的,也都是从那里迁来的吧?我可以询问一下他们吗?你放心,我很清楚你们的政策,我并不是传教士。而且我有通行证。”维伦德里很门清儿地把大顺朝廷非常在意的事说清楚,传教士来这里可是大忌。

  好在这几年欧洲的天主教出了点大事,西班牙、法国等,联合向教皇“逼宫”——要么解散耶稣会等已经严重威胁到王权的组织、要么西班牙法兰西退出教廷。

  即便说……其实之前法国在北美的几次战争里,耶稣会也是出过力的。但用完就甩,法国的隶属于王权和政府的对外传教协会,接管了耶稣会的许多业务。

  这对大顺来说,当然是好事。

  因为教廷那群人,新法兰西的政权和他们无关,传教也完全不顾国家利益——或者说,不顾法国的利益,而顾教皇国的利益。

  包括大顺那边的扭曲基督教要求按照道士和尚等由礼政府度牒管理,其实也差毬不多,都是在试图完成政权对教权的掌控。

  法国现在把传教业务收归为法兰西对外传教协会。

  那么,耶稣还是国王、上帝还是国家,那就分的比较清楚了。

  至少不会闲着没事非派人往大顺这边跑。传教,也是要讲政治的。

  “密西西比河以西,不归耶和华管”,这是当初战争结束后和法国谈判的条约,维伦德里既是毛皮公司股东有切身利益,也有法国的政府官方军官身份,是以对此还是很小心的。

  在征得了王龙等人的同意后,维伦德里给一群正在那休息的酒糟工人递了烟,询问道:“你们算是契约奴吗?你们对这里的生活满意吗?”

  这事,倒也不好定义。

  辩经,得先讲清楚什么是人、什么是奴。

  但本质上,其实他们就是。

  因为他们的迁徙费用,是这些雇佣者预付的。大顺在这边是有政府的,也是有暴力机关的。

  既然有暴力机关,那么就得“尊重契约”。

  换言之,这些人万一要是逃走了什么的,是要出动暴力机关给抓回来的。当然,抓人的法理,不是“逃奴法”之类的玩意儿。

  而是,因为他们欠钱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抓回来不是因为你是奴,而是因为你欠雇主的钱。

  所以,本质上他们就是契约奴。

  但法理上,他们不是。

  而是【提前支付了雇佣费用的、签订了劳动契约的、此契约符合私有制法权的、被朝廷法律所认可且保护的合同下的、不可视作为奴隶而是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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