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九十二章 法制_这个仙朝有点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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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凡,臣等远远不如。敢问陛下,这些都是民间法家学者所写的吗?”几人此时都面露敬畏之色。

  之前还以为东海郡法家一系已经是当世巅峰,但这些典籍中的理论,却另有妙处,在立意上丝毫不逊色于他们一派,甚至很多地方隐隐超出。

  “这个你们暂时不需要操心。”秦昭轻笑一声,“不过你们也不必过谦。法家各派自有优劣,相互借鉴即可。”

  随后面色变得严肃起来,沉声道:“我需要你们汇集一些法家中学问精深之人,编纂案例作为注解,将来推广这些知识,能否做到?”

  虽然说得是问句,但语气坚定,并不容他们推辞。

  这件事的确很重要。眼前的一系列法家经典都是只有理论,并没有相关例证支持。

  以吴庸等人的学问才华来看,自然不会有什么晦涩难懂之处,但对刚刚入门的学生却极不友好。

  需要有人进一步注释简化才行。

  这也是秦昭叫来这些人的其中一个目的。

  “臣等乐意至极。”吴庸等人都是躬身领命,甚至很是喜悦。

  《法家镇狱经》的修行也是需要资粮的。如果能将这些典籍中所蕴含的道理尽数消化,绝对能大幅推升他们的文气修行,甚至说不定可以借此迈入神宫境。

  待这件事告一段落之后,秦昭又问起了另一个问题:“对于如今的夏律,你们有什么看法?”

  “嗯?”听到这个问题,几人没有马上作答,各自斟酌起来。

  此时侍卫景夏也已经从楼下取回竹简来到秦昭身侧。

  秦昭就没再等他们回话,说道:“其实现在的夏律,有些地方责任过重了。”

  说话间,他随手从景夏手中拿过一卷竹简。

  挑了其中一条说道:“比如这里,你们且看一下,‘凡有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,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。共同的犯罪使各犯罪人行为彼此联系,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,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。构成协同犯罪,与犯者同处。’是否合理?或者说,是否全面?”

  吴庸等人面面相觑,没有明白其中有什么疏漏之处。

  “日常生活上的行为,不应该以犯罪论处,即便对法意有威胁,也应斟酌处理。”

  见他们神情还是有些疑惑,秦昭解释道:“我给你们举个例子。贩刀人张三,有一天遇到了一个满脸凶意的壮汉买刀。张三将刀卖给了他,结果晚上壮汉用这柄刀行凶杀死数十人。对张三该如何处置?按照目前夏律,是否属于协同犯罪?”

  这话一说,几人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。

  毫无疑问,张三是能意识到对方具备一定危险性的,但是他放任对方买刀,主观有意向。同时,对方又用从他这里买的刀行凶杀人,属于夏律中协同犯罪范畴。

  见几人都沉默不语,秦昭微微一笑,“但问题是,张三的工作就是贩刀,不可能看到一个人长相凶悍就不做买卖了。”

  “那么依照陛下的意思,此种情况该如何修改呢?”

  其实秦昭刚刚这个例子举出来,几人就差不多明白了他的想法。此时再问,只是想进一步确认方向。

  “假如两人就在贩刀人门口产生冲突,有人进门买刀,张三再将刀卖给他,自然应数共犯。不过,正如我刚刚所说,除此之外的日常行事,也不能过于严苛。”

  吴庸等人这下子彻底了解了他的意图,齐声道:“臣等明白了。”

  秦昭闻言点了点头,“既然如此,修订律法之事便也交给你们去处理。”

  紧接着他又继续叮嘱道:“此事马虎不得,每一条都要逐字斟酌。宁可不改,也不能乱改。”

  治大国若烹小鲜,必须掌握好火候。所有的政策实施都需要时间去铺开,也需要时间来试错和验证,决不能急于求成。

  律法关系民生,更是重中之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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