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24、惯偷_重生之嫡妻为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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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是那个大点儿的。那个小的二月十九案发当时已经死在庄子上了。

  四个男死者,都是中毒死亡之后,脖子上又都被补了一刀。高信立说着,指着仵作的验尸格录,对着上面的图详细说。脖子那一刀,深可见骨,保证人死的透透的,死的不能再死了。那把抹脖子的刀最后在桌子下被发现,血指印跟女死者手上的血痕相吻合。这个女死者,是被人砸中脑后而死,一击毙命,凶器就在院内,是一块腌菜用的石头。

  五名死者,死亡时间相差无几,应该是二更到三更之间。现场进去过太多人,抓那个惯偷的时候还有过打斗。脚印血痕等都凌乱不堪,所以可做呈堂证供的并不多。不过稍作查访,就排除了那个惯偷的嫌疑。

  高信立说着,把案宗翻到一个地方,指给安韶华看。

  那惯偷说,他当晚先是在赌坊混时光,那家赌坊到了每日二更是管一顿饭的,他就在那儿吃到饱。他去赌坊是想找下手的“白鸡”,结果没遇着。也没钱赌,晃晃悠悠出了赌坊,已是二更大约过了一两刻钟。

  白鸡是扒窃行当的黑话,就是指那些看起来不谙世事的落单的富家子,尤其是那种穿的不错,身边无人跟随,还有些避着人的。像那些从书院逃学出来玩乐的小公子,没有带护卫的大家小姐,尤其是看起来有心事的富家子弟。这种人人傻钱多,被偷了一时半刻都反应不过来,反应过来的一般也不敢声张。

  这惯偷出了赌坊不远,就遇到一只白鸡。穿了一身缁衣,没有佩东西。看面相四十上下,头发却全白了,低着头避着人匆匆行路。用那个惯偷的话说“一看就是头回做坏事的雏儿,生怕别人认出自己”。惯偷跟了几步,仗着熟悉小路暗巷,到个没灯没亮的地方就下手了。没想到这一单生意还收获颇丰。在这人身上摸了一个荷包,里面是几块散碎银子。这惯偷是个滑头,开始说是三四块统共三四钱,吃了点苦头又说七八块碎银得有一两多,还有一块玉珏,样子不记得,只说是巴掌大,看起来很贵。

  这个惯偷偷到了钱,顺手扔了荷包,转头就去赌坊试了试手气,谁知手气不大好,试了几次水都是只输不赢,他也就没有恋战。把那个玉珏换了五两银子,还特意要成了碎银,然后就准备回家。

  离开时路过一个小酒馆,开酒馆的小寡妇破天荒地对他笑了一下。这惯偷就晕晕乎乎地跟了进去,吃了些酒,还要了一盘花生米。那寡妇上酒的时候,他打赏了一小块碎银,摸了人家的手一下。那寡妇拿了银子,还在他脸上摸了一下,给他美得够呛。

  赌坊、酒馆,这两点时间上,伙计和熟客中都有人证,作不得假。

  惯偷离开酒馆,正听到那更夫在打四更的梆子。看到更夫在一户人家门口绕了一下就走了,惯偷仔细一看,这户人家没关门。惯偷以为是这家人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,许是偷人之类的香艳丑事,怕惊动了旁人所以才没关门。他摸进了那家,就在一般人家藏私房的地方摸了一遍,在院中水瓮背后摸到的一个布包,包里是沉甸甸的,既然是惯偷,掂量了一下也约摸知道了深浅,并没有打开直接揣怀里了。转身就想走。

  转身的时候,看到堂屋门大敞着,要知道这二月天晚间得有多冷,半夜门开着,这贼就起了好奇心想着看一眼,谁知道一眼看到满屋子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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