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72章番外:Mr。Unknown_同学录(全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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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抽中了我。

  那一年,我堂弟出生,爷爷为他取了一个看起来平常朴素实则锋芒毕露的名字。

  那一年,我喜气洋洋放着炮,读了书,上了学,有了心机坐她旁边,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,情况有些复杂。

  喜欢她的,貌似不只我一个。

  嗯……后面一个,前面一个。

  后面那个好处理,穷孩子一个,但前面那个有点富的有点麻烦。

  我爷干不过他爷,忍气吞声排名在后;我……我估摸自己也干不过他。

  这孩子看着忒聪明。倒不是我看着不聪明,可是,他看着就比我聪明,让我有点怯怯的。怯怯地瞒过他,怯怯地喜欢他喜欢的姑娘,怯怯地做他的情敌,怯怯地把他打败。

  噗,骗你们的,我根本没有在怕和他为敌,外加后头那个穷小子。

  冷冷地、酷酷地去抢我未来的媳妇。

  我成了我未来媳妇的好朋友,靠着高超的游戏能力和运动能力。我未来媳妇游戏能力、运动能力也超级强的,她玩游戏能拍烂手柄,你们想想看,她看我踢足球会吹口哨吹“门前大桥下的小黄鸭”,吹到敌队腿软,牛不牛?!

  我未来媳妇跟我一样,是个爱自由的小孩。可是她是真的勇士,永远在追求自由,而我热羡自由,却不敢开口。

  我和她在一起时,一起啃个玉米扑面而来的都是自由的气息。

  爱情和自由,是十五岁的我深深思索的两个命题。

  为了得到爷爷不肯给我的自由,我一定要娶阮宁。也许世上还有好多好姑娘值得我娶,可是,她们不在我的选项ABCD中。

  对,我要娶的姑娘是阮宁。只有你知道的秘密,请悄悄噤声。

  可是我发现,我未来媳妇貌似好像隐约喜欢上了穷小子,这让我心里陡然一惊。我悄悄和聪明人靠拢,悄悄地把我未来媳妇写给穷小子的情书李代桃僵,给了聪明人。

  嗯,第一次做坏事有点心虚呢。

  话说看完一本书还分不清谁是林林的观众及林林本人是不是傻子。阮宁爱谁,目光多赤裸裸,如我在沙漠渴望一瓶可乐。

  富小子干脆利落,果然没让我失望。穷小子三振出局,败走B城。

  我没料想他这么快出局,他看阮宁的眼神时常沉默内敛,却在不经意时泄露春光生机。

  他爱阮宁,他也爱阮宁。

  可是注定此生与她无缘。

  只要我在,只要聪明人在。

  那会儿有个神算子,在B城和H城的圈子里都颇受青睐,算命极准。有好事的把园子里所有孩子的八字不署名地给了大仙,大仙盘了俩星期,抽出两个八字,说只这两个是极品,其他的都是尚可,另外还有一个大悲大喜的命,他看不透。

  大家展开纸条,极品的八字是聪明人和俞老早已销声匿迹的长孙俞迟的。

  嗯,我和我哥我弟属于人群中一飘而过的人流,而那个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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